【防疫措施】食肆周四起晚市禁堂食維持14天 一文看清最新限聚令、禁足檢測等措施重點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2/08 17:59

最後更新: 2020/12/08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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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周四起,晚上6時後禁堂食。(曾耀輝攝)

本港第4波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政府再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包括繼7月後要求食肆晚市禁堂食,即下午6時後不能提供堂食服務,直至翌日清晨4時59分;而目前適度營業的表列處所,包括健身中心、體育處所、美容院和按摩院需全部關閉,有關措施將於周四(10日)凌晨生效,直至12月23日,為期14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解釋,香港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高峰期,除了群組爆發外,源頭不明的個案一直高企,病毒株的傳染性也很高,而疫情對醫療系統也構成一定壓力。

她說,雖然政府已在上周收緊社交距離措施,但見不到人流有大幅下降,因此有必要收緊防疫措施至7月時的水平,以壓制人流,減少市民不必要的外出,有效地控制疫情。

最新防疫措施主要要求:

  • 餐飲處所晚上6時後全面禁止堂食,直至翌日早上4時59分
  • 餐飲處所宴會活動人數減至20人,每枱人數上限維持兩人,顧客數目上限維持於通常座位數目的5成。
  • 13類表列處所全部關閉,包括健身中心、體育處所、美容院和按摩院
  • 二人「限聚令」及「口罩令」繼續生效
  • 違反各項防疫措施的定額罰款,將於周五起提升至5,000元
  • 政府當懷疑有地方環境受污染,有權發限制檢測指令,封鎖相關地點最多7日,在內人士須在指定地點等候檢測結果;若封鎖期超過12小時,政府會提供基本物資支援
  • 中國以外地區入境人士須乘指定交通工具到指定酒店隔離,必須在抵港第19或20天再次接受檢測
  • 第599章下的7條規例,即與入境管制、社交距離以及追蹤密切接觸者措施有關的規例,有效期延長3個月至明年3月31日

限制與檢測宣告:

  • 當有相當數目近期染上新冠病毒的人士在近期身處某些處所,或有受感染人士最近曾到訪某些處所而相當可能曾經接觸處所內相當數目的人士,政府便可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例如身處該處所有重大感染風險,或者為了預防及控制疾病傳播,必須要進行強制檢測,便會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
  • 發出宣告後,所有人必須逗留在該處所,直至所有人已完成檢測並得知檢測結果,才可以離開。
  • 如有需要,例如懷疑環境受到污染,令留在該處所的人士增加感染風險,政府亦可按情況轉移處所內人士到指定地點等候檢測結果,或按現行機制要求處所內人士到檢測中心接受強制檢測。
  • 當處所內所有人士已完成檢測而有關檢測結果獲得確定後,政府便會撤銷有關宣告。在任何情況下,宣告為期最長七日。
  • 在封鎖期間(特別是如果封鎖超過12小時),政府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基本物資等支援,在這方面社會福利署及民政事務總署會提供相關協助。
  • 法例亦容許有特殊需要的人士(例如緊急醫療需要),可向政府申請離開,但須遵守相關的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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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子謙